尊敬的姜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少数基层法院存在的‘三难’问题”的建议,已由省人大交由我院办理。对您的建议,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亲自部署,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君洪,副院长任贵利,执行局局长周文君组织省法院立案庭、督察室、执行局、辽源中院共同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见法官难,由于法院封闭办公,当事人无法直接进入法院办公区,有时打电话法官不接,当事人只能在法院门口苦等”建议的举措
省法院聚焦群众办事难点,采取一系列诉讼服务和保障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交流渠道,全力解决“见法官难”问题。
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接待室,接待当事人来访。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联系办案法官或者相关庭室,即时见面或约定时间会见。
二是公布法官办公电话,确保当事人联络畅通。每名法官在诉讼服务窗口登记办公电话,确保办公电话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如果法官确因开庭、公出等情况不在,应由法官助理或者其他人员接听,记录后转交办案法官,由法官和当事人约定会见时间。
三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预约会见。全面升级12368智能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以智能语音机器人集群、统一诉服知识库、智能坐席辅助为核心的智能知识服务支撑体系,以人机协作的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来访人在未能直接联系法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式提出联系的诉求。12368热线座席人员对联系法官的诉求进行办理。对诉讼咨询、案件查询、递交材料等一般性诉求,可以直接答复办理的,通过人工或信息化方式及时处理。对涉及行使审判权或者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联系法官的诉求,座席人员核实来电人基本信息后,由12368座席人员通知法官来访相关情况,由法官主动联系来访人。
四是严肃查处法官冷横硬推、无正当理由拒绝会见当事人行为。持续加强政治巡查、审务督察,对于办案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冷硬横推和慵懒散奢等问题进行整治。
二、关于“只跑一次难,由于基层法院个别工作人员(包括法官)责任心不强或业务不熟,一个案子所需材料不能一次告知,让当事人多次补充各种手续”建议的举措
为落实“只跑一次”,整顿全省法院立案窗口业务不精、冷横硬推、不一次性准确告知、不一站式即时办结等问题,省法院推行以下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能力建设。紧密结合立案诉服工作贴近群众、直面一线的工作特点,采取请资深法官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带队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升窗口法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实现在业务方面做到“一次性告知”的能力。
二是加强便民便老窗口建设。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直接提供窗口立案服务。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权,严禁强制要求一律网上立案。按照“一窗通办”工作思路,加强诉讼引导,提高现场立案效率。
三是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聚焦群众办事难点,拓展诉讼服务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针对当事人在诉讼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杂症”开辟专门渠道,由庭室领导和经验丰富的法官值班,倾听群众诉求,研究解决办法、畅通响应机制,优化服务环境,重点解决群众在办理事项过程中“不知怎么办”“不知哪里办”“办不成事怎么办”等问题,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时刻有人帮、有人管。
三、关于“执行难仍然存在”建议的落实举措
虽然近年来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包括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执行难在一定范围和个别法院仍然存在”。这正是我们今后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2021年,省法院已经制定和下发了《2021年省法院执行局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力推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路线。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全省法院适时组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清结信访案件、集中清结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结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开展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尽最大程度实现案件应结尽结。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通过线上查询、线下查找,与联动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尽最大可能实现案结事了,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是加大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力度。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业务指导,强化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力度,着力加大搜查、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形成强大震慑。近期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老赖”的通知》,全省法院将严格落实信用惩戒规定,加大失信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强化联合信用惩戒,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努力营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对全省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执行法官干警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强化和培树。在执行时不仅考虑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考虑被执行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特别对于企业是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在执行期限内兑现合法权益。对于企业是被执行人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事执行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禁止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和错误查封,能活封的就活封,让企业在经营运转中偿还债务。对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所欠债务本金已经履行70%以上的,法院要积极主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及时将失信信息删除。进一步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和解力度,综合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分期履行、企业经营权抵债等方式,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尽可能实现双赢,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强化对中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监管。按照省法院管总有度、中院管控有力、基层法院管实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功能作用,突出执行管理的核心枢纽地位。加强对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管控和执行事务管理,确保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完善执行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执行考核指挥棒的引领牵动作用。深入推进“一案双查”工作,切实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执行不廉等行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五是统筹推进内外两个格局建设,健全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在外部格局上,深化执行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推进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推动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网格管理。进一步加大执行不能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规范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切实做好执行救助工作。在内部格局上,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协调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率,实施财产保全集约办理。推动民事裁判文书改革创新,结合民事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和文书样式,深化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工作 。
尊敬的姜伟代表,您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对全省法院继续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加强队伍管理具有现实意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法院工作,继续提出工作建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6-09 1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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