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忠孝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和执法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建议,已由省人大交我院办理。按照省人大工作安排,该建议由省法院主办,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政数局协助办理。对您的建议,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亲自部署,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作出具体指示,副院长任贵利、执行局局长周文君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执行信息共享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法院积极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动协调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法院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一)借助信息化手段,化解执行工作“物难查”。为解决传统查控模式执行效率低、覆盖财产范围窄、人力成本高等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公安部等16个部委、3900余家金融机构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省法院全面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全国21家金融机构的3900多个银行网点实现了专线联网,同时推动省农联社、吉林银行等104家地方金融机构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并入该系统。目前,长春、吉林等地区完成了不动产“点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接工作。“一键式”智能化财产查控系统的建成,改变了传统“登门临柜”的财产查控方式,法官“足不出户”就可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快速查询和银行账户的冻结、扣划功能,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降低了工作成本。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精准高效查找被执行人。针对执行工作中“人难找”问题,2020年,省法院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协助执行工作的意见》,就信息共享、查询反馈、车辆查控、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等方面工作,形成联合机制,全力化解“执行难”:一是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共享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司法审判信息;二是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被执行人出入境证件及出入境信息、被诉讼保全被告的出入境证件信息以及被诉讼保全被告、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等;三是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冻结车辆;四是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
(三)全面加强信息共享力度,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一是省法院与省金融办等42家中省直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动形成了跨部门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在信贷、出行、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全面限制。二是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省法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失信信息,及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自2018年至今,吉林省法院共向省政数局信用处、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共享失信信息910.91万条。三是省法院以区块链为依托,通过易执行--线索智能分析平台与中国银联、移动公司、物流公司等共享数据,全面获取被执行人银行交易类型、消费所在地、交易金额、电话号码等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及人员动向,更加有效的保障案件顺利执行。
二、2021年执行信息共享工作计划
2021年,省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认真对照全方位、系统化、常态化、现代化“四个标准”,深入谋划执行工作要点,突出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即执行工作强制性,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2021年府院联动工作确定的执行联合惩戒的台账任务,省法院将与省政数局就进一步加大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建设进行沟通,拟将失信信息嵌入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二是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进一步实现将财产登记信息化管理部门纳入执行查控体系。
三是探索推进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盾调处中心,推动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网格管理。人民法院向综治中心或矛盾调处中心推送“执前调”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悬赏公告等执行信息,委托综治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开展“执前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状况等工作。
尊敬的刘忠孝代表,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省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也恳请您对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更多地监督、支持和关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6-09 10: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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