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董某等七名当事人来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中心工作人员寻求帮助。经过交谈后得知,这7位当事人都受雇于杨某从事工程车辆驾驶工作,雇佣期限为5个月,每月工资7000元,但是工程完工后,杨某却没有按时给付劳动报酬,董某等人多次催要均无结果,无奈之下找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利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四平市铁西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此次求助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调解员同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与调解。最终,双方在现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确定了还款期限。随后由四平市铁西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出具了调解协议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速裁法官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通过法律明确了被告杨某应履行的法律义务,维护了董某等人的合法权益。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精准匹配司法资源,形成了以人民调解平台为主干,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社会民生类型化纠纷解决平台为支干,多联互通的多元解纷平台,牢固树立“办实事、马上办”工作理念,切实为群众解决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1-11-28 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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