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美新吉林,奋进正当时。2022年9月26日全省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机制正式运行。在改革一周年来临之际,省法院开设“奋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工作纪实”专栏,全方位展示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
从2022年9月26日到2023年9月26日,从茫茫芦苇百鸟啼的松嫩鹤乡,到碧波万顷的松辽平原,从沃野千里的黑土地,到虎豹之乡的国家公园……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在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时间为轴,以空间为面,坚守司法初心,擦亮生态底色,全面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和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敢为人先,守望为民本心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按照省委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的部署,经最高院批准,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应运而生、与时俱进。立足“专业审判、跨区审理、协同保护”三大功能,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充分发挥“1+10”机制中“1”的关键作用,助力全省环资审判形成以省高院为指导、以集中管辖法院为主体、以非集中管辖法院为支撑的工作格局,发挥特色审判机制优势。 深化智慧法院应用成果,持续打造便民利民新标杆。长春环境资源法庭着力于将人工智能技术和诉讼服务相结合,开发“掌上环境资源法庭”微信小程序,启用诉讼服务虚拟人,适用智慧合议室,建设“融合法庭”,打造智能无纸化会议室,提高审判效率。高效运用巡回审判、集中审理方式,方便百姓诉讼。建立“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调解室”,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灵活运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司法建议等方式,不断拓宽诉源治理路径。 执着专注,彰显司法担当 协同共治,践行环保使命 构建跨区域司法保护机制。长铁中院与辽宁省丹东中院、通化中院、白山中院签署《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实现鸭绿江流域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参加省内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第二次联席会议,健全内部协同机制,完善省内松花江流域的整体性保护。加入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与中心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完善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机制的意见》。加入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协同服务和保障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发展。 一年来,在省高院的有力指导下,在全省法院的全力配合下,“1+10”指定管辖法院用365个日夜的奋斗,确保了全省环资审判集中管辖机制的有效运行,共同护卫吉林大地18.74万平方公里温情壮美的广袤疆域,守护着和善融善2400万人民的美好生活。新征程上,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将继续以生态环境为媒,聚焦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目标,持续优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征程中贡献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09-27 16: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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