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美新吉林,奋进正当时。2022年9月26日全省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机制正式运行。在改革一周年来临之际,省法院开设“奋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工作纪实”专栏,全方位展示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
临江法院在环资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环境司法工作根本遵循,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审判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始终以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整体部署为令,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提升案件质效 创新审判模式,开辟“息诉服判”主战场 以“质量为先”理念,推进办案精细化,树立“案结事了”理念,在一次诉讼内力争“法结”“心结”同解。临江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由于被告人家庭情况特殊、经济困难,以金钱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为困难,经调解,由被告人以巡山巡林的方式抵偿生态资源损失赔偿。既体现法治社会的人性化温情,又有利于教育和改造赔偿义务人,是法治教育的有益尝试。通过“劳务代偿”,从而达到对生态环境功能替代性修复的目的,并有效解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执行难”的问题。该案入选省高院及白山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坚持经济与生态双赢的审判理念,把握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合理确定污染企业的民事责任,保障受损害群众的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在王某诉某供热公司相邻采光、日照纠纷一案中,被告扩建的锅炉严重影响了涉案房屋的采光,经过走访、调查、调解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双方认可的评估报告、房屋价值,酌定被告赔偿数额,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该案入选了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延伸司法职能,营造社会环保氛围 水,予我们湿润的滋养;山,予我们俯仰的向往。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在6·5环境日,联合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在临江市人民政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绿色生活习惯、鼓励人民群众宣传环保、参与环保,共同监督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时组织临江市建国小学的学生阅读展板,学习环保知识,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 白山市环境多样、水系发达、森林资源丰富。为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在8·15首个全国生态日,联合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桦树镇人民政府,在桦树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渔、禁伐、禁猎法律规定,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爱护美丽家园。 临江法院持续加强对相关环境资源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全面审查,平衡好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关系。8月15日,组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土地污染行政处罚案庭审,共筑环保防护网。 传承红色基因,建立特色法院 开展文物保护座谈会 临江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职能,努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守护者和保卫者,让白山成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天堂,为建设美丽白山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09-22 08: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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