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吉林高院部署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1月1日-26日,全省法院共新收案件34312件,同比上升13.87%,已经超过10月份立案数据,目前来看全省三级法院立案工作整体情况较好,成效明显。在此期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调度部署力度。省法院在11月份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法院执法办案相关工作调度视频会议,都对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要求,对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整体情况和不规范立案行为投诉举报情况进行了阶段性通报并对全省各级法院提出工作安排要求。 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媒体公众监督力度。11月13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省法院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对此次专项行动意义、专项行动目标、专项行动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说明。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明察暗访,揭短亮丑,加大曝光力度。人民法院报和省内媒体均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刊登报道。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实地查摆问题。目前省法院审管办、立案一庭、执行局、监察室组成的规范立案行为督察小组已完成对全省9个地区26家法院以及部分法庭的专项督察和明察暗访。从专项督察和明察暗访各家法院情况来看,立案窗口工作秩序较好,没有发现不规范立案的问题。 四是畅通规范立案行为举报投诉机制,认真处理规范立案行为举报投诉电话。截止11月26日,省法院立案一庭共收到举报投诉电话31条;省法院执行局共收到举报投诉电话8条;省法院监察室共收到举报投诉电话7条,另收到举报信一封。上述部门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情况正在梳理中。 五是强化立案数据动态监测比对分析,对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处理。省法院审管办设专人对全省法院立案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比对。对立案数据明显异常的地区即时分析研判、提醒调度,并要求各中院对辖区两级法院立案数据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分析一段时间内各地法院立案数据异常的法院,及时报告处理。 二、2018年11月1日-26日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日-26日,全省法院共新收案件34312件,同比上升13.87%,占2018年1-10月月均新收案数的92.02%。从各地区情况看,11月1日-26日新收案数占今年1-10月月均新收案数分别为:吉林地区为100%、通化地区为97.06%、长春地区为95.78%、四平地区为95.19%、松原地区为92.88%、白山地区为89.24%、辽源地区为84.39%、白城地区为82.36%、延边地区为77.94%。三家专业法院中,延边林区、长春林区、长春铁路辖区法院11月1日-26日新收案数分别占今年1-10月月均新收案数的105.37%、76.39%、 37.14%。 从11月1日-26日新收案件数据看,全省立案工作总体上形势较好,新收案件已经超过10月份新收案件数,九个地区法院整体上未出现明显低于月平均值的情况。但个别基层法院新收案件数与均值仍有较大偏差,省法院审管办要求相关中院对此应密切关注,排查是否因存在不规范立案行为所导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在立案工作目前整体形势较好基础上,仍要继续予以高度重视,不能松懈。将工作抓好抓细,深入分析研究问题,防微杜渐,维持立案工作平稳。 二是着力加强数据监测检查。继续进行动态数据比对分析。通过立案数据变化分析问题、排查不规范立案线索,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各中院也可针对辖区内立案工作需要开展暗访检查,监督工作落实。 三是详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省法院立案一庭、执行局、监察室对于当事人反映的立案不规范问题认真记录接听,及时研究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社会公示情况。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于此项工作开展探索好的正面典型法院予以报道宣传,对于发现有不规范立案的法院进行曝光晾丑。 五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继续抓好均衡结案、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关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对结案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法院进行研判,督促提升审判质效。 附件一:表1一表14,全省法院及全省各地区法院2018年月收案与月均收案对比图(截止到2018年11月26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