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院对下一阶段工作再次提出要求、进行部署 11月12日,省院向各中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中院要继续重视、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立案数据的动态分析调度,对11月份立案数畸低的基层法院认真分析检查,形成报告报省院。部分中院已经提交检查分析报告,省院将对各中院检查分析报告进一步汇总分析。同时,要做好12月份、全年的案件结收比、结案率等指标的分析调度工作,保证审判运行态势健康良性运行,并做好已结案件卷宗归档工作,严防虚假报结案件。 二、2018年12月1日-13日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情况 2018年12月1日-13日,全省法院共新收案件23891件,同比上升169.77%,占2018年1-11月月均新收案数的64.08%。各地区12月1日-13日新收案数占今年1-11月月均新收案数占比分别为:白城地区73.82%、四平地区71.29%、通化地区71.17%、吉林地区68.11%、白山地区65.03%、松原地区64.29%、延边地区62.04%、辽源地区59.82%、长春地区59.04%。三家专业法院中,长春林区、延边林区、长春铁路辖区法院12月1日-13日新收案数分别占今年1-11月月均新收案数的73.24%、71.98%、18.18%。 12月1-13日,全省法院审执结案件6397件,同比减少25077件,同比下降79.68%,全省法院案件结收比为26.78%。各地区12月1日-13日案件结收比分别为:延边地区为37.45%、辽源地区为34.49%、通化地区为33.05%、长春地区为27.42%、吉林地区为25.33%、白山地区为25.02%、白城地区为21.43%、四平地区为18.64%、松原地区为15.59%。三家专业法院中,长春铁路辖区法院、长春林区、延边林区、12月1日-13日新收案数分别占今年1-11月月均新收案数的83.33%、36.54、22.82%。 图一:全省法院2018年月结案与月均收结案对比图 三、举报投诉处理情况 截至12月13日,省高院立案一庭、执行局、监察室共收到举报投诉电话108起。已处理99起,9起尚在处理中。 省高院立案一庭举报投诉处理情况:收到举报投诉电话82起,已处理73起。在已处理举报投诉中,有23起当事人反映情况后已立案。9起尚在处理中。 执行局举报投诉处理情况:收到举报投诉电话17起,已处理17起。在已处理举报投诉中,有2起当事人反映情况后已立案。 监察室举报投诉处理情况:收到举报投诉电话9起,已处理9起。在已处理举报投诉中,有2起当事人反映情况后已立案。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规范立案工作,立案部门要畅通立案渠道,严防发生不规范立案行为,严控被举报投诉情形发生。 二是要加强年底结案工作调度,要重视注意12月份和2018年度的案件结收比、结案率等指标,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加快结案进度,与全年均值保持平衡。 三是加强调研分析。对一些立案数尤其低的基层法院分析研判,排查不规范立案行为,动态掌握了解情况。 四是每周对各院收案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加大检查力度,采用电话等方式沟通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