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
梳理案件脉络
层层解析
理清法律权责
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FM96.3吉林教育广播联合打造的普法直播节目《以案说法》于每周二、周四7点30分到8点,在FM96.3播出,法官做客直播间,为您以案说法。
本期主题 信用卡诈骗罪的常见问题
主讲人:松原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一级法官 丁艺深
精彩片段采撷:
主持人:“恶意透支”的恶意怎么认定,只要未还款都是恶意吗?
丁艺深:并非如此,刑法之所以强调“恶意”,是为了保护持卡人的权利,认定信用卡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需要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综合作出判断,不能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总体来说,恶意透支在客观上表现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09-29 16: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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