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
梳理案件脉络
层层解析
理清法律权责
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FM96.3吉林教育广播联合打造的普法直播节目《以案说法》于每周二、周四7点30分到8点,在FM96.3播出,法官做客直播间,为您以案说法。
本期主题 噪声扰民问题浅析
主讲人:长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巨宝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 赵瑞
精彩片段采撷:
主持人:如果受到噪声困扰,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赵瑞:如果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那么受害人应当在提起诉讼时提供初步的证据加以证明存在噪音侵权行为。这就涉及到取证问题:1、直接录音。在录音时最好是专业的录音设备,在录制时尽可能靠近声源,保证录制的清晰。在录制时,最好还有专业的分贝测试仪器,因为录音仅能证明声音的产生,还需要进一步证明达到了噪声污染或者法定限值。2、视频、拍照取证。通过视频、拍照等方式取证,可以清晰反映声源位置、声源产生的原因等情况。3、交涉时的记录。在和噪声制造者交涉时,最好能够存有一些相关交谈录音等内容,能够反映因为噪声协商的过程。4、其他邻居的佐证。对于制造噪声的位置确定后,我们还可以对其周边其他邻居进行取证,完整反映其他邻居的遭受噪声侵害的状况。5、向物业部门、居委会、街道委员会、派出所等部门投诉、协调的证据。我们在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时,最好是要求相关部门保存好相关登记、调解记录、出警记录等情况,这些也可以作为涉诉时的证据使用。6、其他证据。比如因为长期受到噪声污染导致的听力问题或者其他健康问题,有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其他诊疗记录一定要保存好,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甚至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以上是一些简单的取证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噪声侵权本身取证较为困难,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注意取证要能够证明噪声的位置、噪声制造人、噪声污染的程度等情况,同时也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强调一点,在受到噪声侵害时,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进行报复,也不要因此发生肢体冲突。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13: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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