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远在千里之外的原告戚某起诉辽源市东辽县某村村民葛某离婚。
原告戚某今年58岁,是河北省邯郸市居民,与被告葛某于2006年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不久葛某便以回老家办理二代身份证为由离开,这一走就是十七年。这期间,戚某找过葛某几次无果后便放弃了找寻的念头,生活慢慢安定下来。直到近期,他才决定给这段感情做个了断,于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接到案件后,法官浏览卷宗看到只有葛某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没有任何其他联系方式。法官便按照身份证的地址尝试找寻葛某,但是十几年过去原地址早已变更不在,法官又辗转公安、社区、居委会,最终通过葛某的女儿联系到了葛某。
葛某看到法官也不禁诉出心中苦楚,当年他们两人虽是半路夫妻,但感情尚可,可是就当二人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戚某的女儿趁与葛某独处的时候跪在她面前,苦求她不要和爸爸在一起生活,她还是想要妈妈能回来。看到此情此景,葛某心生酸楚,借回老家办理二代身份证为名狠心离去。
二人在法庭见面后,相顾无言。此去经年,二人早已不再是曾经的样子,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经过调解,二人妥善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一纸文书,解开了千里相隔的恩怨,也化解了十七年的谜团。
近年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从“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在办案效果上不但注重办案结果的实现,更追求当事人办案过程的获得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1-02 10:11:0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