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内生有一子。因双方婚前互相不够了解,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夫妻感情并不和睦。结婚2年后,双方因感情破裂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孩子由张某抚养。张某与其父母沟通后,张某父母同意帮忙抚养孙子。
法院判决后,由于李某一直未按期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给付抚养费,张某父母遂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但由于被执行人李某处于失联状态,执行干警便与其父母取得了联系。
见面当天,被执行人的父亲带着钱坐火车从大连赶来,见到外孙之后立刻将抚养费交到外孙手里,思念之情溢于言表,紧紧搂着外孙,不断叮嘱外孙好好学习,表示亲情是永远割不断的,并拜托执行干警为其拍张合影留念,在场人员面对这一场景无不为之动容。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婚姻家庭纠纷抚养费这类案件,虽然执行标的额不大,但对于孩子的成长却十分重要。抚养费是子女成长中所需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不管情感生活如何变迁,子女永远是为人父母无法割舍的责任和牵挂。 在该起执行案件的办案过程中,执行干警不遗余力地花费时间沟通协调,将法理情与执行办案有机融合,最终达成了皆大欢喜的执行成果,既维护了公平正义,又保护了未成年儿童,还满足了双方的亲情沟通,执行三组干警用耐心和细心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权益,突显了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1-13 1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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