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上午9点,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法庭内伴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起物权纠纷二审案件依法开庭审理,该案是长林中院在《民事诉讼法》修正后首次以独任方式审理的二审案件。
据了解,因上诉人王某不服与被上诉人王某某、宋某某物权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遂向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长林中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阅卷发现,该案一审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适用二审独任审理程序的条件。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采取独任制审理模式。这不仅有效简化了诉讼程序,更是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司法效率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以新修订的民诉法实施为契机,积极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2-02-23 13: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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