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6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家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吉林振兴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五年。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冠疫情延宕起伏、执法办案压力剧增的新挑战,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战略思维观大势,用统筹方法谋全局,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围绕“1313”工作总体布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级法院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437963件,审执结2421017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42.4%和44.8%,法官年人均结案量从前五年的90.6件增至172.2件;省高院受理案件43018件,审执结42525件,同比分别增长50.8%和51.6%。在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情况下,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在2019年一举摆脱长期低迷乃至垫底窘境后,逐年稳步提升,持续稳居全国前列。其中,2022年受理案件483193件,审执结466247件,整体结案率96.5%,居全国第3位,自2019年9月以来连续40个月稳居全国前5位;案件结收比104.5%,居全国第5位;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中有18项指标进入全国前5位。
一、坚持围绕中心、保障大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部署,坚持在国之大者、省之大计中找准振兴所需、司法所能,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坚持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高院先后出台12个司法指导意见,确保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同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同频共振、精准对接。围绕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679件,通钢集团等38家重点企业成功实现司法重整,帮助8.4万名员工稳住就业,36户“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出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发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引领作用,加大对“吉林智造”关键核心技术、种源种业等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513件。服务生态强省建设,推行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牵头成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建立松花江、东辽河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和查干湖、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基地,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28819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结涉农案件29683件,严惩“三假”坑农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支持农业农村改革,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黑土地司法保护工程,审结破坏黑土地刑事案件1751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征收征用等民事行政案件15736件,依法守护黑土粮仓,筑牢粮食安全屏障。服务扩大开放战略,推进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在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建立外国法查明与研究中心,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81件,为我省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提供司法支撑。
创新暖企安商措施。针对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出台服务民营经济、保障企业发展4份指导意见,推出42项暖企安商、纾困惠企司法措施,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与省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畅通企业涉诉维权通道,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30.6%,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42.8%。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持续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对11件刑事案件改判无罪或减轻处罚、319件民事行政案件再审改判。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审结案件242件,从宽处理150人。制定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133名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健全完善清理拖欠企业债务长效机制,执结案件1751件,执行到位金额16.9亿元。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司法大调研”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促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创设涵盖6大维度35项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先后推出67项重点任务193项具体措施,接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和提升行动,促进各项核心指标持续优化,由省高院牵头主抓的“三项指标”排名大幅提升,两项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迅速落实省委关于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决策部署,高标准完成互联网、国际商事、金融、环资、破产等5个专业法庭建设任务,圆满实现2022年度内全部入驻并实质化运行的工作目标,形成连同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在内6个专业法庭齐聚长春智慧法务区的工作布局,为构建高能级法务生态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审结合同诈骗、商业贿赂、诋毁商誉、串通投标等案件1761件,维护市场竞争法治秩序。妥善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992件,促进优化投资便利,助推诚信政府建设。针对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协议履行等重点问题,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9份司法建议,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推进落实。
依法保障抗疫大局。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战略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惩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出台服务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8份司法文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司法政策,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实行涉疫案件专项台账管理,全省法院受理的400件涉疫案件全部高效审结。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正确把握政策标准,审结利用疫情诈骗、哄抬物价等涉疫刑事案件185件,发布10个涉疫犯罪典型案例,发挥刑罚震慑效应,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对疫情防治防控企业涉诉案件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司法政策,确保防疫物资生产供应,辽源广而洁消毒剂有限公司执行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购销合同、商铺租赁、劳动用工领域涉诉纠纷,建立联调联动化解机制,促进实现“双赢”效果,审执结涉疫民事、执行案件215件。同时,三年抗疫期间,各地法院组织13000余名干警下沉社区、投身一线,为抗疫斗争贡献力量,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良好风貌。
二、坚持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
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3197件,判处罪犯154110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边境安全。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并重,如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90件,判处罪犯3581人,3年专项斗争审结的一审涉黑案件是前10年总和的1.25倍;执结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517件,执行到位金额20.02亿元。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5932件18568人。依法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审结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253件3601人。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案件139件393人,追赃挽损100.9亿元。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新型网络犯罪,审结案件2495件9581人。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1940件2430人,其中原为省部级干部7人、厅局级干部90人;高质量完成孙力军政治团伙系列案件审判工作,中央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危险驾驶、高空抛物犯罪易发多发态势,完善办案指导意见,推动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公共领域安全。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助政府部门妥善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98196件,判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634件5964人,助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认真落实“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部署,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32586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合同欺诈、违约失信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坚持“动态清零”工作方针,推行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制度,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圆满完成党和国家重大会事期间信访维稳任务,实现积案化解和进京访“双清零”目标。突出劳动就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重点案件,健全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建立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妥善化解涉诉矛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围绕助力法治政府、法治吉林建设,与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四次联合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在全省形成了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府院联动工作格局。经过三年运行,府院联动工作逐步实现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取得“双赢”“多赢”效果,特别是通过持续推进“1+7”工作机制建设,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取得明显成效,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案件5979件,成功化解3794件,化解率63.4%,2022年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比2019年下降23.4%,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66.9%;涉诉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核心指标全面优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从2019年的21.1%提升到100%,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4.8%下降至19.9%。日前,省高院又与省政府、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加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化解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府院联动工作在全国形成“吉林样板”,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并总结推广。
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12个诉调对接意见,各地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持续推进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569501起矛盾纠纷实现诉前化解,占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总量47.3%,调解成功率从2018年59.4%提升到88.3%,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1.1%。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功能和前沿阵地作用,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2048名基层法官全面对接辖区网格,形成“网格吹哨、法官报到”“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新模式;组织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确立388个培育对象,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直播机制,发挥司法审判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进“普法七走进”活动,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用“小案件”诠释“大道理”,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牵引,着力提升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保障能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创新完善民生司法保障机制,精心审理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民生“小案”。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与省人社厅、总工会联合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加大稳就业司法保障力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5787件,其中61.8%的案件通过调解解决。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与省妇联合作建立10项工作机制,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52013件,和解解决比例65.6%。高度关注重点领域民生诉求,审结住房、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案件63589件,推动完善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推动“同命不同价”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与哈尔滨军事法院联合印发《加强军地法院协作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意见》,健全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工作机制,如期完成涉军停偿司法保障任务,助力国防军队改革,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在全省69家中、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897件、民事案件16249件,选派1455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法之名呵护祖国未来。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170名恶意欠薪人员依法定罪处刑,速审速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6443件,帮助9639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17亿元。在全国法院首创涉贫案件专项管理,坚决防止因案致贫返贫,190件涉贫案件全部审结;与省民政厅等联合出台司法救助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两个《意见》,与省慈善总会联合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更好服务困难群众,全省法院共对1297人实施司法救助5349万元。与省人社厅等联合出台《实施办法》,依法保护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健全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机制,诉讼服务“九大平台”全部建成,推动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坚持“键对键”与“面对面”相结合,既用好“电脑版”也练好“铁脚板”,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持续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整治,坚决狠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基本解决了“年底不收案、年初不办案”的沉疴积弊。全面推行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各级法院诉服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形成当场、诉中、诉后全流程闭环式审判服务评价体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现场评价满意度98.7%。建立“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跨域立案、材料收转、诉讼交费、档案查阅等7大事项就近可办,涉诉群众不需再异地奔波。如期完成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调整,204个人民法庭和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实质化运行,覆盖基层群众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全面建成。扎实开展司法“三服务”活动,推出42项“实事清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持续稳居全国前列,其中2022年居全国第2位。
四、坚持改革驱动、科技赋能,保障审判高水平运行
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总体部署,坚持制度改革与科技变革双轮驱动、同向发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产品。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以完善制约监督体系为重点,围绕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出台48份指导意见,构建放权与监督并重、权力与责任一致、公正与效率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紧盯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规范法官公正行权。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研发运行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管系统,常态化开展“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直接办案占比45.2%,“四类案件”实际监管率98.5%。建立“诉—程比”指标并纳入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法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对5名法官提出惩戒意见。建立审判执行质效“135+N”常态化监管机制,全省法院审判质量逐年稳步提升,一审案件和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分别从2018年的88.7%、96.9%提升到91.2%和98%,信访率从1.55‰下降至0.5‰。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再审程序,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推动构建重心下沉、梯次过滤、层级相适、便利群众的审判工作新格局。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牵头制定80个常见罪名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10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刘忠林、金哲红等重大冤错案件得到及时纠正。持续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建设,全省法院全部组建速裁快审团队,2022年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2.4%,比2018年提升14.6个百分点;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7.8天,同比减少18.9天。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守信正向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审判、执行环节相贯通,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共执结案件755660件,执行到位金额1430.2亿元。司法公开持续深化拓展,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连续七年稳居全国前列。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完善电子诉讼体系为重点,持续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全面开通电子诉讼档案网上阅卷服务,在线诉讼应用年均增长41.7%,特别是疫情期间通过“隔空”审判,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完成14个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建设,居全国领先地位,其中“区块链+审判”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特色领域试点,“区块链技术与司法建设融合创新”被评为全国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标杆案例,3个项目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实现法院“一张网”与“数字吉林”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吉林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法院整体排名中,实现了由2018年第13位到2019年第7位、再到2020年和2021年均居第3位的连续跃升,快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五、坚持政治统领、严字当头,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深入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打牢法院队伍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照我省贯彻落实《条例》任务清单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自觉接受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现对12家中级法院党组政治巡察全覆盖。深入推进肃清周永康、孙政才、苏荣、王珉以及政法系统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流毒影响专项整改,纯洁法院政治生态。持续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教育和文化标识清理、布设工作,着力构建法院文化建设“6+1”工作布局,省高院“激发新活力、展现新作为”周分享活动和长春中院《百姓与法》融媒体普法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接续实施队伍建设“先锋工程”和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力度,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选派564名优秀年轻法官互派挂职,推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由满足近期需要向重视长远发展转变。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和省高院审判业务部门改革,扎实推进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基层建设年”部署,全面推行领导包保基层制度,强化基层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难题;加大人员编制和法官员额省内统筹力度,为基层法院增补编制762人,选调招录法官助理等1668人,动态调整法官员额124人,并在全省选派了49名办案骨干派驻支援审判压力较大的基层法院,努力缓解部分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问题。完善法官考评体系,拉开奖金分配档次,向基层办案一线、审判质效突出的法官倾斜;建立由法官为参与主体的法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实现法官自我评价、自我管理。与吉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教育、监督、整治、责任”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构建上下贯通、工作联动、一抓到底的工作闭环。建立法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一体落实。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235人。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嵌入执法办案各环节,出台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在职人员任职回避、离职人员从业限制等铁规禁令,扎紧制度笼子。围绕整治司法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接续开展“作风建设年”“加强管理年”“标准化建设年”,全省法院共整改顽瘴痼疾2607个,新建规章制度1753项,省高院现已完成79项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出台为被诬告陷害、不实举报法官澄清正名制度,加强法官权益保障,确保法官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全省法院工作从司法理念到具体实践、从体制改革到科技应用、从司法作风到履职能力、从精神面貌到管理效能都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12项工作在全国形成“吉林经验”,26项改革建设成果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56个集体和6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靖宇县法院和梨树县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荣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五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审判工作、人民法庭建设、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做好专项检查、专题协商,根据审议意见,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整改提高。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渠道,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1件,通过主动走访、邀请视察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意见1786人次。自觉接受纪律、监察、检察监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意见,审结抗诉案件113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618件。与省律协联合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主动登门征言纳谏,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格局,切实发挥人民司法“两个功能”,在服务大局中践行对党忠诚、彰显使命担当;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用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和“钉钉子”精神稳步推进工作,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科技的方式和手段破解难题,实现人民法院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必须坚持弘扬团结奋斗精神,激发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唱响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主旋律,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检视过去五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成色还不够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较突出;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够,一些法官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案件总量持续增长,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够,完善制约监督体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需要持续深化;法官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屡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对部分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等老问题破解办法不多。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推动解决,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作出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未来五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继续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服务振兴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聚焦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健全司法政策措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坚持审慎善意文明理念,推出更多助企纾困司法政策,促进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实施“百千万”产业培育工程,妥善化解涉诉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担当作为守护稳定安全。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针对性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刑事案件。坚持重预防、抓前端,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强化基层司法“两个功能”,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尽心竭力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完善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民生司法保障水平,促进完善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拓展“一站式”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健全司法民主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围绕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和强化对司法活动制约监督两个重点,紧盯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和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关键环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建设全域数字法院为目标,深化互联网司法建设,深度挖掘司法大数据资源,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持之以恒锻造过硬队伍。紧扣“三个绝对”根本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健全完善素质培养、选拔任用、从严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法院干警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持续推进基层建设,抓牢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健全教育、监督、整治、责任制度机制,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强化正风肃纪,严惩司法腐败,弘扬司法正气。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建功新时代使命在肩。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2-16 16: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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