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三维发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
近年来,农安县人民法院开安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根植乡土社会、与乡村密切联系的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聚焦加强诉源治理、控制案件增量这一工作重点,内挖潜能、外聚合力,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探索出了自己的路径与经验,诉源治理工作初显成效。在县委统一领导、县委政法委直接领导和上级法院切实指导下,坚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构建多元化解格局。积极创新调解机制,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以县委政法委综治平台为依托,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资源。从做好“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四个方面,注重发挥诉讼指导、非诉引导、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职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司法局、乡镇的沟通协调,把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各村的治保主任吸收为人民调解员,每个法庭所辖乡镇轮流派驻调解员驻法庭参与调解,努力实现“调解网格化”,在人口较密集的陈家店村设置法律服务站,使得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另一方面,利用人民法庭点多面广的优势,人民法庭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开展“一庭两所”共建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发现化解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始终坚持“诉前过滤、诉中聚力、全流程巩固”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诉前,采取“1+1”接待模式,由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及时主导化解有调解可能性的案件,每年有近300件案子在诉讼前得以化解。诉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法官依托巡回审判点,把人民法庭开到人民群众“家门口”。推行“全流程普法”工作模式,坚持进门讲法、就事论法、案后普法“三步走”,坚持每年在四、五月份开展春耕生产法律服务月活动,网格法官还通过网格群进行云端普法、排查矛盾解决纠纷、引导诉前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2-11-29 09: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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