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首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该院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领,以“三项规程”为基准,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推动改革落地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党的领导为统领,加速推进改革持续稳步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改革责任。先后牵头制定6项改革方案建议,汇报改革进展情况24次,得到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全市6家法院统一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制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三项规程”试点工作的方案》,全面压实改革责任。加强改革调研督导,先后进行内部通报80余次,及时检验试点效果并总结经验。强化示范引领,院领导带头开示范庭125件次,试行“三项规程”162件次,汇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进程。
二是主动研究设计,坚持制度先行。先后制定《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规则》《鉴定人出庭规则》等13项改革配套制度,推出235项改革措施,为深化改革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先后开展吉林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证研究”和全国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分析”重点课题研究,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同步转化为改革指导文件23份,实现改革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凝聚改革合力。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沟通联系,组织召开改革联席会、业务研讨会、座谈交流会等120余次,联合其他政法单位出台改革措施237项,推动形成了沟通顺畅、配合有力的改革一体化工作格局。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警、新闻记者等1500余人参与典型案例庭审观摩56件次,切实扩大改革的社会认同感和群众知晓度。
二、以“三项规程”为基准,促进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
一是落实庭前会议规程。建立健全庭前会议制度,明确对证据材料较多等27类案件和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12种情形,全部召开庭前会议,并开展附带民事赔偿调解。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召集庭前会议257次,明确争议事项321项,有效提升和保障了庭审效率。
二是落实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细化排除范围,明确对以刑讯逼供方式及非法手段获取的35类证据和侦查机关收集的物证或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25种情形,依法予以排除。细化排除程序,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在庭前会议阶段,允许检察机关撤回有关证据;在法庭调查阶段,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当庭进行调查。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128件次,排除非法证据51件次,纠正瑕疵、疏漏、取证不当等“病案”207件次,检察机关主动撤回起诉27件次。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庭审中撤回起诉十项原则》,对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经审查发现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不再允许撤回起诉,直接依法宣告无罪。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对8件“疑案”中的14名被告人依法宣判无罪,有效维护了诉讼程序和实体正义。
三是落实法庭调查规程。联合市公安局制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规则》,改革以来,全市共有146件178名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询问,实现了应出尽出。制定《鉴定人出庭规则》,在对重要事实查明上要求鉴定人出庭,并积极支持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通知鉴定人出庭58件72人次,通知专家辅助人出庭32件51人次。建立证人作证保护与激励机制,改革以来,全市法院累计通知证人出庭267件335人次,证人实际到庭率达90%以上。推动被害人出庭陈述事实并依法作证,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在278件案件中通知941名被害人出庭陈述,被告人当庭认罪率达97.4%。制定《一审和二审庭审举证质证规程》,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当庭认证率达91.7%。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规则》,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法律援助工作规则》,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为31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527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58件次。
三、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改革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配套制度。联合10部门制定《简类案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370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从原来的15%提高到70%。优化审判资源配置,5个简易刑事案件审判团队审理案件数量占案件总量的70%以上,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原来的30天降至7天。全面推行速审速裁和裁判文书简化改革,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51.6%,其中简易程序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2.3%。
二是推进智慧审判。建立智慧庭审网络,在全市6家看守所全部安装远程庭审系统,每周集中进行远程开庭。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法院运用网上开庭、远程提审等信息化手段高效裁决刑事案件328件。开发智慧裁判系统,建立刑事案件“智审”数据库,实现从电子数据中自动提取案件要素信息并进行智能分析和推送。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应用“智审”系统制作裁判文书1573件。
三是推进互联互通。探索建立一网通查、一网通审的证据审查过滤系统,加强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筛查,推动各政法部门统一证据标准、完善和固定证据、加强制约监督。强化部门配合,研究设计排除证据、起诉信息等“退回”和“补正”程序,推动在政法各单位办案系统中嵌入数据模块,切实提升联通会商、协同办案的整体合力。全面推进司法大数据应用,研判刑事诉讼和平安建设状况,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数据支撑。改革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为党委政府部门提供司法数据分析报告132件次,有效助力提升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松原中院此项改革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松原中院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评价。《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先后多次对松原中院的改革成效和经验进行报道。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6-08 1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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