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因工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申请人巴某在2023年7月受夏某雇佣从事劳务,在雇佣期间,巴某因工受伤,导致右腿骨折,后巴某将A公司、夏某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审理后,判决A公司及夏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巴某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法官了解到该案申请人巴某年级较大,和老伴主要靠种地为生,家庭经济困难,为补贴家用,农闲时巴某就外出打零工,现在巴某却因右腿骨折,误了秋收,这无疑是雪上加霜,让老两口的冬天更加寒冷。
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可被执行人态度并不积极,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法官果断将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冻结,并将夏某微信以及主要银行卡冻结,并告知其若还不履行,就要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A公司和夏某来到法院,法官对被执行人A公司和夏某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最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主动向巴某履行了全部欠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本案标的额虽小,但对巴某而言却是家里的大事,同样对法官而言也是工作中的大事。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民生执行案件,尽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1-21 1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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