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进货的关键时刻,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这笔钱可帮了我的大忙!” 近日,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写有“为民讨薪劳苦 执法严明功高”的锦旗送到了通榆县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以表达对法庭法官高效诉前调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感谢。
当事人王某是通榆县某化肥商店的经营者,2019年,被告邹某在王某的商店内赊购化肥共计人民币1.53万元,并出具了欠据。此后王某多次索要,但邹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拒。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遂向通榆县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法官判决邹某给付欠款。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若是对簿公堂,即使赢了官司,也输了双方的和气,影响今后继续合作。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办案法官联系了邹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及网格员,对案件经过及邹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着手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在把握好案情矛盾的根源后,办案法官从法律的角度细致讲解并阐述问题,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促使邹某一次性给付王某全部欠款人民币1.53万元。双方也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锦旗虽轻,情义却重。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谢意,更是对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下一步,通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9 1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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