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天下安。乾安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结合实际,探索创建“无讼村屯”,将传统“无讼”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最终化解于法庭”。
党建引领“大格局”
在“无讼村屯”创建工作中,乾安法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积极对接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及各类调解组织,坚持力量下沉、关口前移,进村入户摸清村情社情,与村支“两委”交流座谈,针对基层治理的薄弱环节,强化信息共享,完善联动机制,群策群力、多方联动,基本构建起党委领导、多方参与、法治保障、村民自治的工作格局。
法制宣传“零距离”
扎实推进“法官进网格”、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向村民们大力弘扬“无讼”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尊老爱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精神,引导村民自觉崇德向善、遵纪守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普法宣传全覆盖,法治教育“零距离”。
纠纷化解“一站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定期分类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排查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优化调解体系,对产生的纠纷,因地制宜开展调解工作,即:“村内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基层综治中心联合调解+人民法庭司法调解”。对于矛盾较为激化、难以调解的纠纷,人民法庭适时组织村干部、乡贤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共同讲理释法,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法庭开到“家门口”
针对农村高发常见的离婚、赡养、抚养、家暴等家事纠纷以及土地经营权、相邻关系等邻里纠纷,乾安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便民优势,有针对性、有规律的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法庭设在村屯、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庭审的法律宣传及警示教育作用,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工作目标。
面对“家长里短”,法庭干警有耐心、有温度、有决心,将“去村里看一看,到家里走一走”常态化,充分利用各方调解力量化解群众烦心事。“诉源治理”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纠纷化解模式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的转变,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
“无讼”不是不让老百姓打官司,而是利用情、理、法多种手段,依托多元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将讼”之时,形成司法职能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千头万绪的纠纷宜解而“和”,让家长里短的矛盾因“和”而解,推动形成良法善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自无讼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乾安法院不断创新和发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司法服务资源前移、力量下沉,利用巡回审判、案例普法等开展针对性普法活动,引导群众自觉用法律知识明是非、判对错,最终实现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的根本性转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1-23 0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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