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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省法院召开院党组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总结2020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研究推进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决定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过渡时期的工作目标和思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找准脱贫攻坚工作和服务乡村振兴、解决“三农”问题的着力点、结合点,坚决完成好法院承担的各项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做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理顺工作思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据了解,脱贫攻坚战打响5年来,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扛起政治责任,采取务实措施,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省法院全体院领导、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1-01-04 17: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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