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制作书面笔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告完成,当事人无需签字确认。请诉讼参与人发言时对准话筒,发言简明扼要。”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传来法官洪亮的声音。
这是蛟河市人民法院落实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一次典型案例。庭审现场没有书记员记录,而是通过综合运用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转换文字形成笔录两种方式,替代传统的庭审记录方式,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记录,可以节约至少三分之一的庭审时间,不仅提高了庭审效率,也收获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没想到现在开庭都可以不用书记员了,有完整的庭审录像,可以实时看见庭审笔录,不需要校对笔录,不需要签字,开完庭就可以走,这样的庭审效率高、速度快,法院的这项‘黑科技’,真厉害!”庭审过后,原告蛟河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法院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则是将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重要手段。蛟河市人民法院自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启动以来,全面深化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和书记员集约化管理的“两化”模式,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广泛应用改革成果,审判质效有了大幅提高。
下一步,蛟河市人民法院将以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为抓手,破解制约司法工作的人案配比矛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庭审效率,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民。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2-12-18 13: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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