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图们市人民法院邀请图们市第二小学校的4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刑事案件开庭庭审。
旁听庭审
“现在宣布开庭!”身着法袍的法官敲响法槌,陈某故意伤害一案庭审正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之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庭审现场严肃规范、节奏紧凑。旁听席上是专注而认真的图们市第二小学校师生。同学们看着荧屏上、书本里、别人口中描绘的场景,望着低头悔过的被告人真实的呈现在自己眼前,内心深受触动。
现场互动
“什么是使用本民族语言,是可以用朝鲜语开庭吗?”
“什么是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什么是合议庭?”
“为什么只有被告,没有原告呢?什么时候原告会来参加庭审?”
同学们热情高涨,踊跃提问。
普法讲座
庭审结束后,法治副校长向同学们详细地讲解了庭审程序中的诉讼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应的法条依据,并借此机会对同学们进行“加强网络安全保护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普法宣传,播放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系列短片,告诫同学们要学法懂法,要常怀律己之心,既不能被电信诈骗遭受财产损失,更不能图一时之利,落入犯罪深渊。
下一步,图们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把司法实践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教育意义,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2-01 15: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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