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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信访大厅服务须知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是涉诉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参与诉讼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良好的接待秩序,保持整洁卫生的接待环境,保障公共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顺序排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听从工作人员指导和引导。

二、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在大厅内吸烟。

三、禁止携带管制性刀具、枪械、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进入大厅。

四、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体温超过正常标准的,应立即到医院诊断治疗;不适合带入接待场所的物品,应自行妥善处理或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放入专用存放柜。

五、安检后凭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裁判文书到信访窗口登记。

六、填写登记表应清楚规范,登记应逐人进行,等候人员应自觉排队。按照登记人员的指示等候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