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夏日闪电”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暨执行工作推进会,重点安排部署全市法院“夏日闪电”行动,并对通化地区1-5月份执行指标进行通报。会后通化辖区7个基层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召开“夏日闪电”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全体执行干警要明确专项行动打击重点,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绩效,高质量完成此次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
行动迅速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流办理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展迅速,承办法官在团队长的鼎力支持以及法警队的全力配合下冒雨于4个工作日内成功扣押2台车辆,第二日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给付13万元案款,剩余尾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临近下班时间,另一小标的额案件经申请执行人某公司提供线索,直至晚九时许该团队成功拘留此案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其在拘留所第二日便联系前妻给付1.5万元案款,剩余尾款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另该案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系东昌区法院被执行人,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得知申请人可能获得清偿的情况后向中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冻结部分案款,现已将全部案款划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案件已执结。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晚23点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私自转变卖法院查封生猪的线索,法院执行局局长立刻联系承办法官并带领执行干警赶赴现场,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场面险些失控。经法官两个小时耐心的释法晰理被执行人主动检讨,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当夜给付全部卖猪款项4万余元。次日又成功执行回26余万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受理被执行人陈某交通肇事一案,执行标的7万元,其在内蒙拒不露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平房一处已成功查封,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辉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运用强制措施执结一件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崔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将其传唤至法院拟依法拘留,最终崔某在体检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认错误并将欠款全部还清。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驻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小组积极响应夏日闪电行动,为加快办案进度,驻点办案的执行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时刻奋战在加班一线,白天接洽当事人、外出查询划扣财产、送达法律文书,利用夜间休息时间补充录入执行信息、整理执行案卷。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 无论路途多么艰辛 通化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将齐心协力 勇挑重担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6-14 0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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