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第二天,中伏第三天,民间有谚语云“小暑不算热,大暑在伏天”。大暑,是一年之中气温最高、最热的时节,地处东北吉林的小江南集安,迎来了30摄氏度的高温天气,烈日高照,热浪滚滚。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偿还银行抵押贷款义务,法院依法对涉案土地和房产进行拍卖后依然不配合腾房,集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蔺利锋于2019年7月24日带领执行组和执行法警,顶着30摄氏度的酷暑奔赴胜全达公司财产所在地进行财产交接工作。通过周密部署、严密布控,精准发力,顺利对位于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青山村四组的办公楼房、厂房和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强制腾房,成功兑现了对房屋买受人的交房承诺。
最终集安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集安惠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鑫银行)与被执行人吉林胜全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全达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2300万余元。 2016年3月31日胜全达公司与惠鑫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分三次向惠鑫银行贷款,共计1620万元。贷款到期后,胜全达公司未偿还贷款,经审理调解结案。胜全达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惠鑫银行向集安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即按照法律规定向胜全达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手续,但胜全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既不履行法定义务也不露面,后案件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胜全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胜全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因胜全达公司在向惠鑫银行申请贷款时用其位于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青山村四组的办公楼房、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办理了他项权登记,为保证上述系列案件的顺利执行,承办法官分两次到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将胜全达公司财产查封。 财产查封后,根据惠鑫银行的申请,集安市人民法院即按法定程序进行司法评估。后根据惠鑫银行的申请将胜全达公司的上述财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以评估价2298.63万元为起拍价进行司法拍卖。一拍流拍后,惠鑫银行依法申请以一拍流拍价接收胜全达公司的办公楼、厂房和土地以抵偿胜全达公司的贷款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胜全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不到达交接现场,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胜全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将联系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备查,经过沟通胜全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可以委托该厂房和办公楼的租凭户接收法律文书并进行财产交接。在确认胜全达公司财产交接人后现场向惠鑫银行和胜全达公司送达以物抵债裁定,并交待法律权利和义务,同时向胜全达公司办公楼和厂房的租凭户交待了注意事项。财产交接完毕后,蔺利锋局长又带领执行组顶着烈日驱车至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交接的财产解除查封以保证惠鑫银行及时办理过户登记顺利实现债权。
本案的成功执结,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金融秩序的有序进行。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7-26 1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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