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高院党组决策部署,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现新变革新发展。吉林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297件,审结29175件,结案率96.30%,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吉林法院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442件,判处罪犯37375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间谍、网络政治谣言、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枪支爆炸物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毫不动摇严厉惩处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782件2039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35件106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并重,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3件267人,“黑财”执行到位5.44亿元;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共向有关部门通报涉黑涉恶犯罪人员625人,发送司法建议35份。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线索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并移交移送线索35件。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41件383人。妥善审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挂牌督办的石红兵贪污案和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4件。审结关连平、刘洪伟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贪腐案件,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化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5987件9525人,挽回受骗群众损失2.5亿元。省高院、四平中院分别针对加强帮信犯罪源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司法实务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司法建议,分别得到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四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依法公正高效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刑事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44件1172人。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25件1094人,依法妥善审结省委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吉林文投”等重大案件。
坚持围绕中心、保障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刑事案件处理。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审结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75件,对54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其中被判处定罪免处1人、缓刑31人,其他从宽处理22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和提升行动。依法惩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虚假破产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09件595人。持续推进企业合规改革,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工作意见,对10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帮扶企业合规经营,保障就业岗位;推动全省法院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委员会,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服务乡村振兴。审结涉农刑事案件40件,严惩“三假”坑农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破坏黑土地刑事案件111件,依法守护黑土粮仓,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健全环资专门化审判组织体系,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732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人民高质量生活
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加强青少年特殊保护。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49件760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3件404人,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提出关于预防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建议,得到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认可。依法运用司法救助机制。省高院司法救助刑事案件33件42人,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定期开展回访,做好“当下救”和“长久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禁毒、反诈、关爱儿童等宣传活动,集中宣判案件44件,发布典型案例20个,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20余次。
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刑事司法制度
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持续推进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省高院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印发23种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定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方案、严控刑事上诉案件移送时间等文件,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落实“阅核”制和“四类案件”监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全流程监管,推动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加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加大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审限管理制度措施,整改整治“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程序诉累。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无罪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对5件案件18人宣告无罪。全面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坚决防止“纸面服刑”。全力破解收押难题,对逃避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坚决纠正清理。
坚持学思想、强素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刑事审判队伍
重自律、强队伍,着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打造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法院队伍。吉林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荣获“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专案审判专班集体一等功、“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2人、十佳青年法官、吉林好人最美基层法官各2人。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举办全省法院刑事审判能力提升培训班、配合举办政法机关同堂业务培训班,加强司法人才培养。深入开展“精品工程”工作,吉林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刊发、获奖案例19篇、刊发理论文章10篇、优秀裁判文书9篇、优秀司法课题6篇、优秀司法建议3份、优秀庭审4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突出“教育、监督、整治、责任”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扎牢制度笼子,严肃铁规禁令,坚持不懈涵养清风正气。
答记者问
法治日报
记者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猖獗,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问我省法院对打击电诈犯罪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
答: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党和国家形象。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3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全省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2023年,吉林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5987件9525人,追赃挽损2.5亿余元。其中,审结诈骗案件775件144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4268件6418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808件146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136件195人,有力打击相关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法院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电诈及关联犯罪的同时,树牢能动司法理念,深化源头治理。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防骗识骗能力,筑牢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固屏障,全力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
吉林广播电视台
记者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加大了处罚力度,请问我省法院对此类犯罪的打击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答: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二),此次修正案一共八条,其中四条涉及惩治行贿犯罪,这是在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行贿犯罪的基础上对行贿犯罪的又一次重要修改,修改中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针对性地对七种严重行贿情形“从重处罚”,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过去的实践中,确实存在对行贿犯罪查处不到位的情况。2021年至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行贿犯罪案件数量分别是:66件、47件、48件;审结受贿犯罪案件数量分别是:188件、160件、218件,从数据上看,同期审结的行贿受贿案件查处数量差距较大,近些年行贿罪与受贿罪案件数的比例大概在1∶3,有的年份达到1∶4或者更大比例。系统治理贿赂犯罪问题,需要进一步发挥刑事司法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北方法制报
记者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人民法院审理黑恶案件的数量大幅下降,请您介绍一下在此情况下我们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情况。
答:三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从严的总基调不动摇,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重点打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在黑恶案件数量整体下降的大背景下,我们坚持打防并举,更加积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夺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胜利。
一是深度参与行业整治。坚持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深入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整治,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重点行业领域黑恶案件26件231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尤其加强对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侵害师生合法权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教育领域犯罪,金融放贷行业违法犯罪活动和行业乱象等金融领域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犯罪案件的排查力度,对易与黑恶势力伴生的“黄赌毒骗”以及垄断经营、欺行霸市、恃强凌弱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依法打击惩处,有力促进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参与行业治理的方式和渠道。
二是主动加强调研分析。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的新特征、新形态、新变化、新动向,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深度剖析黑恶势力形成的原因,形成高质量调研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类型化、系统化分析,研判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制发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促进行业领域有关部门精准堵塞漏洞、防范化解风险,持续提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效果。全面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涉案财产处置的相关精神,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联合发布财产认定处置制度,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等方面的作用,坚持精准定罪量刑与妥善甄别涉案财物同步进行,确保涉案财产查清判明,扎实推进“打财断血”。
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作用,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始终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进校园、进社区、与广播电视台合作等形式,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相融合,形成宽领域、全覆盖的深度宣传体系。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解读法条、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不断提升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御涉黑恶犯罪的能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5 14: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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