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的案件。
因防疫政策规定,被告人袁某无法到场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在取得被告人、公诉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审理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依托“云上法庭”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过程程序规范、视频流畅、声音清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并当庭判决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袁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悔罪。
疫情发生以来,临江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已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多起在看守所羁押的被告人案件。“云上法庭”,不仅便捷了各方诉讼参与人参与庭审,保证诉讼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也全面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2-04-17 16: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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