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案件当事人在外地隔离,不能来到现场参加庭审,伊通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审判工作有序进行,通过“互联网+”的形式进行网上开庭,让在外隔离的当事人按时参加庭审,保障其合法权益。
该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驾驶小型越野车,沿蓝齐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小区时,与原告在前方顺行驾驶的出租车追尾,致使原告车辆尾部受损。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将车辆送到4S店进行维修,因车辆因维修原告被迫停运4天,为了挽回自己停运期间的损失原告便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虽然事故发生在伊通县,但当事双方因工作原因现均在外地隔离。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办案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其是否同意网上开庭,双方均表示同意。
在正式开庭审理前,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询问对该起事故是否有争议。被告表示,该起事故认定是他负全部责任,理应赔偿原告的损失,但原告主张金额过高,让他无法接受。原告则表示,他主张的金额是按照之前每天的营运额进行计算的,并没有过分增加。
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过程中发现,双方的矛盾争议并不大,存在调解基础,所以决定加大调解的力度。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被告向法官表示,他的工作是跑长途运输,目前本人在外省隔离没有收入来源,所以无法一次性赔偿原告这么多钱。原告对于被告的困难表示理解,思考再三后,同意减少赔偿款,并延长被告还款期限。
在法官的沟通下,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赔偿金额及给付期限,最终二人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足不出户实现案结事了,双方线上最终“握手言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2-05-11 10: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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