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吉林市企业陆续将复工复产提上日程。但部分企业因资金无法顺利回笼致使复工复产进程推进缓慢,导致企业经营者面对合作意向更是表现出“心有余而力不足,欲为之而不能”的无奈。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就陷入了这样的窘境。
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共计76万余元工程款。疫情期间申请执行人曾致电执行法官,表示理解疫情防控的政策和各项规定,但因为该企业尚欠工人工资,静态管理下工人生活问题无法解决,希望待疫情稳定后法院能及时将该笔工程款项执行回来。
执行法官充分认识到该公司面临的困境以及复产复工路上的困难,受疫情防控影响,账户无法按照常规途径续冻、划扣,于是法官设法全力使其摆脱当前状况。由于没有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开户支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执行法官联系了中国建设银行,详细地向建行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后,客服对此进行解答,并表示会及时联系建行吉林市内对应支行,全力配合法院续冻结、划扣工作。
当日下午,某支行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详谈相关事宜,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该情况并向政治处报备。在法院和银行工作人员所在社区负责人沟通协调后,两名执行局干警将做好防护措施的银行工作人员安全接出,顺利将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续冻,并扣划银行存款12万元。业务处理完毕后执行干警及时将两名工作人员送回居住社区并进行登记报备。
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接到执行法官通知收款的电话时,激动地说:“太感谢法官了,有这笔钱入账,我们就能够大展拳脚,这复工复产更有干劲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2-05-05 16: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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