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通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议和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激励全省法院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努力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要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在坚持既有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布局、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格局。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推动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年底前实体入驻综治中心,用好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这一基本力量,认真落实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意见》,切实担负起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工作职责。要推动人民调解员进驻人民法庭,健全法院委派委托人民调解机制,推动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工作。要巩固我省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强基导向,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进一步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作用。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规范建设、优化职能功能,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明确工作目标、下沉工作力量。要把人民法庭干部的培养、锻炼、使用、成长、进步,纳入法院干部培养整体规划,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不断激发人民法庭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 省法院在长院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1-28 1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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