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
梳理案件脉络
层层解析
理清法律权责
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FM96.3吉林教育广播联合打造的普法直播节目《以案说法》于每周二、周四7点30分到8点,在FM96.3播出,法官做客直播间,为您以案说法。
本期主题 民间借贷中的举证要点
主讲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二级法官 杨悦
精彩片段采撷:
主持人:如果我借给别人钱,需要保留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我们之间有借贷关系呢?
杨悦:1、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2、可以证明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短信、微信、支付宝、录音、录像等证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约定、款项支付方式等;3、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4、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5、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6、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这里提示大家:1、出借款项时,应尽量通过转账方式进行,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金额与时间最直接最有证明力的证据。2. 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据,否则一旦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尤其是通过现金借款,出借人将缺少有力证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0-20 14: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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