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
梳理案件脉络
层层解析
理清法律权责
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FM96.3吉林教育广播联合打造的普法直播节目《以案说法》于每周二、周四7点30分到8点,在FM96.3播出,法官做客直播间,为您以案说法。
本期主题 恋爱莫上头 遇钱需谨慎
主讲人: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卢珊
精彩片段采撷:
主持人:恋爱期间财产有时候会产生混同,比如一起购车或者大件家电,一旦分手,可能就会产生经济纠纷,请卢法官为大家介绍一下处理原则。
卢珊:恋爱时的男女,因为感情比较好,钱财也经常混用,然而一旦分手,经济纠纷通常会让昔日恋人反目成仇,由此引发的诉讼并不少见。
恋爱关系跟婚姻关系是不一样的,对于恋爱期间两个人所使用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两个人出资的份额进行划分,比如说双方一起买了一辆10万元的车,男生出7万,女生出3万,那么二人就按7:3的比例按份共有该车辆。但是由于恋爱期间的特殊关系,两个人可能并没有去刻意保留这些证据,到最后就导致一些有价值的物品到底是谁出资的,都不能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无法区分比例,那就只能视为二人等额共有,也就是一人一半。所以在此对各位情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如果经济往来比较多,在大件商品的购买时,要注意证据的留存。在分手时,最好制定一份清晰的分手协议,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和分配方式,避免分手以后出现经济纠纷。
第二,在分手过程中,双方应尊重对方的财产权益,好聚好散,再见亦是朋友,不应擅自占用或破坏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涉及到共同财产的问题,应当协商分配。
第三,分手过程中一旦出现经济纠纷,建议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法律程序中,双方的财产状况、分配方式、证据等都会被综合考虑的,千万不要意气用事,使矛盾扩大。
爱情固然美好,但双方交往期间,经济往来时应当理性对待,不提倡超出经济能力范围的大额花费。互赠礼物、表达爱意应当把握好度,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请保存好相关证据,一旦双方产生纠纷可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0-18 15:13:08
访问次数: